为了充分发挥党员的民主权利,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加强党员教育、监督、管理,有效地消除党内腐败分子和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工作,特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党支部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民主评议以《党章》所规定的党员标准为主要依据,重点围绕政治思想、宗旨观念理想信念、组织原则、工作作风、社会公德等方面进行评议。
3、整个评议分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组织鉴定等程序进行。
4、民主评议应召集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分别评议听取意见。
5、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优秀的进行表彰和表扬,对不合格的要进行严肃处置和帮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