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支持

产业发展 |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支持颠覆性技术创新的指导意见

2018-11-16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的要求,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关于“发展引领产业变革的颠覆性技术”有关部署,充分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科技体制改革试验田作用,探索建立支持颠覆性技术创新的科研管理新机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颠覆性技术创新的重要意义

颠覆性技术属于典型的“破坏性创造”,具有前沿性、超越性、突变性、不确定性和非共识性等特点,对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具有革命性的引领作用。颠覆性技术创新往往源于新科学原理的重大发现,或者由跨学科、跨领域技术融合创新产生,这类技术的重大突破和转化应用,能够催生新产业和潜力巨大的市场,引发产品制造模式、产业组织模式、商业运行模式发生重大变革,并有望重塑行业或产业竞争格局。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以人工智能、量子计算、新材料、智能制造、基因编辑技术等为代表的新兴技术群体加速突破,为孕育产生颠覆性技术创新提供了有利条件,成为催生新产业、培育新动能的重要源泉。世界主要国家都高度重视发展颠覆性技术,将其作为提升国家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积极发展颠覆性技术创新,着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经济,将为我国实现换道超车和跨越式发展提供重要机遇,也是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中关村示范区是我国科教智力资源最密集的区域,是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试验田和原始创新的策源地,也是北京创新发展的主阵地,具备发展颠覆性技术创新的基础和条件。针对颠覆性技术创新的特点和规律,深化科研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挖掘和培育一批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将为中关村示范区的改革创新注入新动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引领新兴产业发展开辟新空间。

二、支持颠覆性技术创新的基本原则

——坚持原始创新、前沿引领。紧紧把握全球科技革命大趋势和产业变革大方向,围绕北京市十大高精尖产业和中关村重点产业的发展需求,支持原始创新和重大技术集成创新,抢占变革性产业的发展先机,以高水平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选择。针对颠覆性技术创新风险大、周期长的特点,前期政府给予引导性支持,后续逐步吸引社会资本和产业界投入,加快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最终创新成果要靠市场来选择、认可和检验。

——坚持改革创新、宽容失败。遵循颠覆性技术创新特点和规律,在发现、遴选、支持等各环节大胆改革,探索支持颠覆性技术创新的有效机制。赋予技术创新团队充分的研发自主权,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和科学合理的监管服务机制。

——坚持科学管理、全程服务。建立由战略科学家组成的评审遴选委员会,创新评审遴选方式。实行项目专员制,全程跟踪服务项目研究进展,实行动态管理,形成分阶段联动支持机制。

三、支持颠覆性技术创新的任务目标

通过三至五年的探索,初步形成符合创新规律和产业变革发展方向的颠覆性技术遴选、培育和管理服务机制,挖掘支持一批颠覆性技术创新的重大成果和产业化项目,培育吸引一批开展颠覆性技术创新的优秀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快孵化一批颠覆性技术创新企业,推动构建基于颠覆性技术的产业生态,初步形成若干个引领产业技术变革方向、具有巨大市场潜力的新兴产业集群,有力支撑中关村示范区高精尖产业发展和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四、建立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管理机制

(一)广泛征集颠覆性技术项目

聚焦北京市重点发展的十大高精尖产业和中关村示范区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通过公开征集、自主推荐、专家举荐、技术挑战赛等多种方式,广泛征集颠覆性技术项目。实行常年随时申报推荐机制,建立中关村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库,纳入项目储备库的团队需在中关村示范区独立或者合作开展研究,并在中关村示范区落地转化。支持高校、院所和科技型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积极开展颠覆性技术创新,鼓励投资机构、孵化器、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各类科技服务机构主动挖掘发现并积极推荐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

(二)组建颠覆性技术创新评审专家委员会

建立中关村颠覆性技术创新评审专家委员会,高质量开展颠覆性技术推荐、评选工作。参与评审的专家需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公信力、高水平的学术研究能力和深厚的行业背景,以及敏锐的技术和产业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行业各环节发展特点和全球前沿科技发展趋势,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负责的态度开展项目评审工作。

(三)建立符合颠覆性技术特点的项目筛选机制

建立颠覆性技术评审的标准和基本要求,突出评价项目的技术突破性、产业变革性和未来市场潜力。探索建立基于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调整现有少数服从多数或取平均分的项目评审规则,对符合基本标准并获得评审小组少数专家推荐的项目也可给予立项支持,同时建立结合评审专家认可度给予不同额度的初次支持机制。

(四)建立动态加码式支持方式

针对颠覆性技术周期长、风险大、短期效果不明显等特点,按照长期培育、动态调整、小额起步、逐步加码的方式,对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的企业或创新团队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周期一般为五年。其中,第一年最高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第二至三年,每年最高给予500万元资金支持;第四至五年,每年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对于在实施过程中取得重大突破、进入成果转化或产业化阶段的项目,可按照《关于精准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大前沿项目与创新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中科园发〔2017〕13号)每年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累计支持金额最高1亿元。从第二或第三年起引入科创基金或风险投资参与投资,形成政府与社会资金共同支持机制。

(五)建立项目专员制度实施动态监管

加强颠覆性技术项目的风险把控,注重过程监管。探索建立聘任制项目专员制度,项目专员由中关村管委会聘任相关行业专家担任。项目专员负责对项目研发进展、团队建设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提出评价意见。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虑项目专员跟踪管理意见、团队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实际情况,对支持方案进行动态调整或提出中止支持建议。

(六)建立充分授权和容错纠错机制

赋予项目团队充分自主权,自主决策技术路线、人员聘用和经费使用等事项。对于确实做到勤勉尽责,因非道德因素造成的技术研发失败不予追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支持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做出相应的处理。强化过程痕迹管理,加强审计、纪检和社会监督。

五、加强颠覆性技术创新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发挥中关村创新平台统筹协调功能,科技部、教育部、中科院、基金委、国防科工局等国家部门有关司局给予指导支持,会同北京市相关委办局,共同开展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管理改革探索。

(二)加强资金保障

充分发挥中关村示范区“1+4”资金政策作用,在中关村发展专项资金中加大对颠覆性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北京科技创新基金设立重点投向颠覆性技术创新的成果转化子基金,积极引导市场化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参与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投资。

(三)加强跟踪服务

建立健全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服务体系,支持中关村示范区各分园、孵化器、投资机构、高校院所、领军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积极为颠覆性技术创新发展提供空间、创业孵化、投融资、研发合作、产业对接等各类创新服务,提升研发创新效率。

(四)加强评估完善

定期对中关村示范区支持颠覆性技术创新工作成效进行评估评价,总结工作经验,及时优化完善相关管理办法,不断完善颠覆性技术的发现、支持和管理体制机制。